一、本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外省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的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及身份证原件。
二、体检合格后凭《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及身份证到各区所在地的交警支队宣传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后,再缴还驾校。
三、原有E照、F照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另须携带原驾驶证复印件、原驾驶证副表(到户籍所在区、县交警支队宣传科抽取底卡)。
四、 军人学车请在报名时带上:
1. 军官证
2. 证明——证明上要有姓名, 身份证号(不是军官证号码)
3. 详细的有门牌号码的现住址
4. 证明上盖有团级以上的印章(最好和军官证上的印章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