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外省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的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及身份证原件。
二、体检合格后凭《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及身份证到各区所在地的交警支队宣传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后,再缴还驾校。
三、原有E照、F照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另须携带原驾驶证复印件、原驾驶证副表(到户籍所在区、县交警支队宣传科抽取底卡)。
一、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学员私自或变相收费。
二、不准接收在校学员的任何礼物。
三、不准对学员态度粗暴、打骂、刁难。
四、不准拒绝学员正当合理的学车要求。
五、保证学员的学车时间和学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