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学员:
1、本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期至少四个月的《身份证》原件;
2、外省市学员必须携带本市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期二年的《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
3、境外人士必须携带《护照》原件及派出所出具有效期6个月的《居留证明》原件;
4、港、澳、台同胞必须携带《回乡证》或《台胞证》以及派出所出具有效期6个月的《居留证明》原件;
5、现役军人必须携带《军官证》原件及部队团级以上单位证明原件。
需注明:① 该部队为驻沪部队; ② 申请人的身份证号; ③ 申请人的居住地址;
二、原持有E照、F照等各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加考学员:
1、原持有上海驾照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另须携带原驾驶证原件前来报名;
2、原持有外地驾照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先行将档案转入上海车管所或在全国公安联网上注销才可办证并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