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外省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的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及身份证原件。
二、体检合格后凭《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及身份证到各区所在地的交警支队宣传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后,再缴还驾校。
三、原有E照、F照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另须携带原驾驶证复印件、原驾驶证副表(到户籍所在区、县交警支队宣传科抽取底卡)。
一、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核定收费,不收“额外费”或“搭车费”,不加收补考费。除中心财务及规定人员可以收取学员正常培训费用外,其他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用。
二、带教中做到礼貌待人,耐心细致,用语文明,不讲粗话、脏话,严禁训斥、讽刺、挖苦学员。向学员提供优质服务是中心每一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对学员应公平教学,不偏心偏教,不怠慢、托词。
三、遵守廉政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接收学员的请吃、礼品、礼金、小费。教练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员索要钱、物,主要内容包括:
A、严禁向学员索取、收受各类款项、财物;
B、严禁接受学员任何形式的吃请、娱乐;
C、严禁巧立名目向学员借款、借物,使用学员无线电话等;
D、严禁以任何借口让学员买烟、买水、买饮料等;
E、严禁让学员支付过路、桥、隧道及汽车燃料、零配件、修理等费用。
四、车容、车貌、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所学车辆车型与所缴费用相符合,不因车辆修理等原因,影响学员的正常训练。
五、若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欢迎举报。对举报的事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落实。举报一经查实,对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