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外省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的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及身份证原件。
二、体检合格后凭《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及身份证到各区所在地的交警支队宣传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后,再缴还驾校。
三、原有E照、F照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另须携带原驾驶证复印件、原驾驶证副表(到户籍所在区、县交警支队宣传科抽取底卡)。
一、收费实行一费制。按规定收取费用,禁止擅自立项(学员补考费用自理)。学校向学员收取费用一律使用统一监制票据,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收取,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收取学员任何费用。
二、管理人员和教练员不得对学员有吃、拿、卡、要的行为或者变相索要钱财物的行为;教练做到为人师表,文明执教,教学中不得对学员用粗、脏语言及打骂学员。
三、教学中,必须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培训科目,遵守作息时间。
四、包教包会,对不合格学员免收补训费。
五、驾驶证审验、转籍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