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18周岁至70周岁、身高150cm(小货155cm)以上,视力不低于0.7(可矫正)辩色力正常,身体运动能力正常。
二、本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外省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的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及身份证原件。
三、体检合格后凭《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及身份证到各区所在地的交警支队宣传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后,再缴还驾校。
四、原有E照、F照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另须携带原驾驶证复印件、原驾驶证副表(到户籍所在区、县交警支队宣传科抽取底卡)。
一、组织保证。单位成立以法人代表为组长,负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为日常受理处理机构的组织保证,随时受理来访、来信、来电等形式的投诉。
二、设投诉信箱。在教学区的明显位置,设置学员投诉专用信箱,每天由办会室或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两人)负责开箱接受一次,及时登记并送达负责人阅处。
三、限时受诉处理。一般投诉在接访、信、电5天内予以明确处理答复。疑难投诉10天内予明确处理答复。
四、可越级投诉。学员对单位投诉处理不满意的可向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任何人不得阻拦或威胁。
五、切实保护投诉人。充分尊重投诉人要求,在查证过程中,对投诉人的姓名不予公开,尤其是学员投诉教练员要避其真实姓名。如教练员发生打击报复应立即公开辞退。
六、保护投诉人的切身利益。发生培训项目、学时投诉真实的,按投诉人的要求,可及时补课;发生乱收费等违规现象真实的应立即退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的应立即报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