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格要求:
1.凡年满18-70周岁的中国公民。 2.上海学员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3.外地学员必须携带本市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及身份证。
4.境外人员带好入境证明(护照,回乡证,通行证)和居留证明,须原件和复印件。
二、 身体要求:
1.身高:不限。 2.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4. 9 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 50 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 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 大于5厘米。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 付费要求: 现金支付,不能刷卡。
一、 报名条件 凡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71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其中包括现役军人(含武警),港澳台胞及外籍人士。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身高150cm以上,年龄18-70周岁。
二、 报名资料
1、申请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非深圳市户口申请人需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照片(彩色白底小一寸免冠非制服近照) 16张;
2、现役军人(含武警)申请领考地方驾驶证时应当出示个人身份证明(军官证或士兵证),提供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现住址证明各1份;
3、港澳台胞需提供身份证及一年以上居留证复印件,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及一年以上居留证复印件;
4、如增驾车型,需提供深圳市原驾驶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验原件,同时申请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报名表格。
三、 培训须知
1、 科目一学习 ◎ 学员接到科目一学习上课通知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书本按时到报名处集合,由公司专车接送参加学习; ◎ 学员必须参加科目一学习,如未能按期参加科目一学习,需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认后重新排期; ◎ 科目一学习后,将安排具体的考试日期并及时通知学员。考试完毕后,请学员务必在当天将考试成绩告知驾校,以便校方及时为学员领取《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该证明有效期为二年。
2、 科目二学习 ◎ 科目一学习合格后,驾校将凭《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通知学员预约练车时间。学员可根据学校具体练车时段进行预约; ◎ 领取《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10个工作日后,方可预约科目二学习,如科目二考试不合格或缺考者,则需30天后方可重新预约进行补考; ◎ 科目二考试合格后,学员预约路训时间,驾校将根据学员练车情况呈报车辆管理所审批后去韶关进行长途训练及安排科目三的考试时间。
如科目三考试不合格或缺考者则需两个月后方可重新预约进行补考。 ◎ 科目三考试合格后,正常情况下15个工作日由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驾校将及时通知学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温馨提示:
1、学员参加练车及所有科目考试时,都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若您的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通知驾校以免延误领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