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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完善试驾规范迫在眉睫

2009-04-20来源:金羊网责任编辑:亦君

    

    试驾新车碾断路人一条腿,肇事者因未能当场提供驾照而被警方带走!人们在关注这个惨剧之余,对于汽车经销商提供的试驾服务的安全保障和规范也提出质疑:汽车试乘试驾到底有否明确的规范?
    买过车的人都知道,购车步骤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试乘试驾。因为即使
广告卖得再好,不坐上去开一开又怎么知道车子是否适合自己呢?故此,买车前一定要试驾一下,正所谓是骡子是马,开一开便知道了!汽车经销商当然也深明此理,于是,为了满足上帝们的要求,纷纷为顾客提供多款车型的试乘试驾服务,只要顾客喜欢,开什么车都可以。
    由于没有相关的规范,使各个汽车销售商店对顾客试乘试驾的要求各有不同,有些车店要求比较严格,不但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还要签上试驾协议,而有些却宽松得多,只要出示一下驾驶证便可上车试驾。然而,试驾本身就存在着风险。如试驾过程中发生汽车损坏,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危及生命的事件。如本次惨剧正是由于汽车经销商没有对试驾人员经过审核后就让其上路,结果使惨剧无可避免地发生了。由此可见,在没有行业规范下的服务是难以保证其安全性的,尽快补充完善试乘试驾的相关法律规范已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在相关部门制定试乘试驾的规范时,须明确以下几点要求。首先,试乘试驾必须要在专门的试车场内进行,不准走出马路试驾。据笔者了解,目前广州市除了黄埔大道的跑马场、机场路的广物汽贸、东晓南路的福特4S店等个别卖场外,大部份的汽车经销商由于受到场地的限制,而又不愿失掉生意,都纷纷冒险让试驾者直接把试驾车辆开上马路。事实上,这是相当危险的,因为,纵然试驾者有驾驶证和驾驶经验,但毕竟试驾者驾驶的是一台从没驾驶过,完全陌生的全新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冒然上路是非常危险的。反之,如果在一个专门的汽车试驾场内试驾就安全得多了。其次,试驾者必须证件齐全,并在汽车销售店的工作人员陪同下试驾,以防止惨剧的再次发生。最后,必须为试驾服务统一定出法律条文,分清责任,以便在发生事故后,能迅速对事故责任方作出处理,同时也使买卖双方更加重视试驾的安全性。
    总而言之,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防止同类惨剧的发生,补充完善试驾规范已迫在眉睫。

( 分类:车友手册 标签:试驾 规范 )
关于 补充完善试驾规范迫在眉睫 的评论 共 3 条
  • [1楼]2009-4-20 17:47:39
  • 行业确实需要加强行业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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