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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施救车为何成"宰人车"

2009-03-27来源:楚天都市报责任编辑:亦君

    

  3交警自称无奈只管准入,无法处罚

  2007年2月12日,湖北省物价局会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发文,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单位的收费行为,统一收费标准。昨日,省交警总队高管支队宋副支队长表示,目前,全省共有10多家高速公路施救公司,高管支队对施救公司实行“准入制”,实行社会化经营。为避免无序竞争,一个施救公司会专门负责一定的区域。

  在采访中,省高管支队负责人表示,尽管不断有施救公司乱收费,但他们只能从中协调,或交由物价、工商等部门处理,交警部门没有直接处罚权。

  他承认清障施救中存在不少问题:目前收费问题屡禁不止,高管支队从2006年至今共收到发生各类投诉100余起。这其中,个别公司人员冒充交警执法,甚至扣证、扣车、威胁驾驶员强行收费。

  高管支队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施救公司员工打“擦边球”,穿疑似警察制服的工作服,严重影响了高速交警的形象。而且,部分施救公司与少数民警仍然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关系,以至于出现监管不力、不敢碰硬的现象。

  交通部门指出垄断经营,才是根源

  “其实,施救公司乱收费是垄断经营的结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通部门负责人称:由于现在交警指定了专门的施救公司,司机在施救中没有任何选择余地,人为地造成垄断经营;而且施救公司是企业,自负盈亏,不可避免地将各种费用转嫁到车主身上,乱收费就不可避免了。

  物价部门建议 违规公司,坚决踢出

  如何遏制这种情形发生呢?昨日,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他说,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如施救公司不请自来,强制性收费,属于违规行为,司机可以拒绝缴纳或向物价部门举报。

  这位负责人也说,交警作为施救公司的准入部门,也应加强监管,不能准而不管;对经常性违规的施救公司,应坚决踢出去。

  省交警总队高管支队宋副支队长表示:部分施救公司的乱收费现象已经引起了各级党和政府的重视,加强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监管势在必行,将逐渐淘汰不规范的“皮包”公司。

( 分类:车友手册 标签:高速 施救 )
关于 高速施救车为何成"宰人车" 的评论 共 1 条
  • [1楼]匿名2009-3-27 11:05:46
  • 是呀,真黑,高速路上黑的事情还真不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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