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悦网络旗下网站向下箭头

您现在的位置:众悦学车网锦州站 > 学车频道 > 学车政策法规 > 处理事故交法相伴左右

处理事故交法相伴左右

2008-08-30来源:来源不明责任编辑:众悦

    

  第四条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对交通事故实施快速处理。

  第五条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后位灯;车辆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按规定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扩大示警距离;车辆尚能移动的,应将车辆移至右侧路肩上;没有路肩的,移至非机动车道右侧边缘;没有路肩和非机动车道的,移至右侧道路边缘。

( 分类:政策法规 标签:快速 处理 交通 事故 )
关于 处理事故交法相伴左右 的评论 共 0 条

众悦驾驶员模拟考试 2014
VIP版  车型:C1 C2

众悦学车网驾驶员理论考试
普通版  车型:C1 C2

小型汽车模拟考试C1 C2
全国通用版  2014年新版

客车驾照模拟考试
全国通用版  车型:A1 A3 B1

货车驾照模拟考试
全国通用版  车型:A2 B2

摩托车驾照模拟考试
全国通用版  车型:D E F

技术支持与报障:zixun@wuhanxueche.com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请点这里在线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