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很多省份,公民要想考取驾驶证,必须先到驾校进行培训,这种驾证捆绑驾校的模式被称为驾考合一。最近湖南省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叫停了驾考合一制度,并正在研究公民不经驾校直接到公安交警部门考取驾驶证的“直考模式”实施办法。这将打破驾考合一的坚冰,让公民获得选择权,专家预计这一做法有望在全国范围内跟进。
法学院师生挑战红头文件获得成功
去年12月7日,一封普通的挂号信从湖南湘潭大学寄出,它的邮寄地址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这封只有薄薄几页纸的信件承载的使命是向一项制度发起挑战。
发出这封信件的是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欧爱民和该院的14名硕士研究生。欧爱民表示,他们是在课堂探讨中国规范性文件审查时萌生这一想法的,希望能有一次“实战演练”。
师生们立即瞄准了《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这个由湖南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制定的暂行规定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2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受理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报考手续”,这就意味着,公民要想考取驾驶证,前提条件是先到驾校进行培训,这种捆绑模式被称为驾考合一,目前在全国很多省份普遍存在。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们正是从这句话中发现了违法嫌疑。
欧爱民向央视《中国法治报道》记者表示,这个暂行规定违反了两点,一是违反上位法,公安部第91号令只对公民申领规定了身体和年龄两个条件,并不要求必经驾校,二是违背行政许可法,增设了法律所没有的许可条件,另外行政许可法也规定政府不能强制性培训,据此两点,师生们提出了合法性审查申请。
今年1月8日,湖南省法制办向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们回函,表示此事涉及到上位法问题,已经向国务院请示,要待国务院答复后再做处理。4月14日,欧爱民和14位研究生终于等到了湖南省法制办的正式复函。在这份复函中,采纳了师生们的意见,一是这一文件是暂行规定,有效期只有两年,它从2007年4月1日实施,到2009年4月1日已经失效,二是存在违法问题,不符合上位法的规定,于是湖南省法制办向湖南省公安厅、交通厅发出了停止执行《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的函,这意味着公民可以直接报考驾驶证。
在湖南省法制办发给湖南省公安厅、交通厅的函中,透露了这次审查的具体过程。国务院法制办在接到湖南省法制办的专题请示后,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多个部门的意见,最终作出答复:公安交警不受理未经机动车驾驶机构培训的人报考没有依据。湖南省法制办据此对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做出了复函,并要求公安厅、交通厅停止执行暂行规定,并在5月10日前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湖南省法制办备案审查处尹处长在接受央视《中国法治报道》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这个事情是很普通的一个事情,我们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这是经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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