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悦网络旗下网站向下箭头

您现在的位置:众悦学车网沧州站 > 学车频道 > 学车政策法规 > 交通事故后该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后该如何赔偿

2008-08-30来源:来源不明责任编辑:众悦

    

    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二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三 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 

    四 调解参加人: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
    (三)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
    (四)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上述人员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准参加调解,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五 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六  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 

    七 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八 调解中,调解参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未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的,不予调解。 

    九 确定扶养人时,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提供有扶养关系的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当要求其公证。
 
    十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二)责任认定;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 

    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

( 分类:政策法规 标签:交通事故 赔偿 调解 )
关于 交通事故后该如何赔偿 的评论 共 0 条

众悦驾驶员模拟考试 2014
VIP版  车型:C1 C2

众悦学车网驾驶员理论考试
普通版  车型:C1 C2

小型汽车模拟考试C1 C2
全国通用版  2014年新版

客车驾照模拟考试
全国通用版  车型:A1 A3 B1

货车驾照模拟考试
全国通用版  车型:A2 B2

摩托车驾照模拟考试
全国通用版  车型:D E F

技术支持与报障:zixun@wuhanxueche.com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请点这里在线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