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18周岁至70周岁、身高150cm(小货155cm)以上,视力不低于0.7(可矫正)辩色力正常,身体运动能力正常。
二、本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外省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的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及身份证原件。
三、体检合格后凭《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及身份证到各区所在地的交警支队宣传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后,再缴还驾校。
四、原有E照、F照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另须携带原驾驶证复印件、原驾驶证副表(到户籍所在区、县交警支队宣传科抽取底卡)。
一、严禁训斥、讽刺、挖苦学员,侮辱学员及侵犯学员应有的权利。
二、 严禁利用职权损害学员利益,不准以任何形式索要、收受学员的请吃、实物与现金,培训期间如发生以上问题,全额返还学费。
三、 公开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收费标准,保证不收取额外费用。
四、认真遵守计时培训的规定,保证练车时间,保证训练效果。
五、为满足正课时间,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训练的学员,学校利用课余时间及节假日加班训练,并保证训练质量。
六、学员在校内可任选教练员,学员在训练中对教练车、教练员不满意的,可申请调换,学校确保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于解决。
七、对学校的管理、教学、服务等,不满意的学员有权利提出转学,我校按规定退还剩余学费(按学时计算)。
八、畅通监督渠道,每周五为校长接待日,由校长负责解决学员因学车所遇到的各种问题。设立投诉中心、举报箱,24小时受理学员投诉举报,切实保障学员利益。
九、学校实行免费班车接送服务,班车到达指定地点上下不超过10分钟。
十、推行长期跟踪服务,为学员提供通讯联谊、协助购车、换证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