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超车,就是指离开本来的车道转移到旁边的车道加速超过本来车道上前方车辆的行为。超车不是想超时就超的,而是应该在观察周围环境之后,确保可以安全通过时采取的行为。超车考验的是驾驶员驾驶技术以及应变能力。
所谓超车,就是指离开本来的车道转移到旁边的车道加速超过本来车道上前方车辆的行为。超车不是想超时就超的,而是应该在观察周围环境之后,确保可以安全通过时采取的行为。超车考验的是驾驶员驾驶技术以及应变能力。
一、交通法规许可实施超车的条件
1、应选择视线良好、道路条件较好的路段超车。
2、超车区域内视线不良、情况不明时,应放弃超车。
3、繁忙街道、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道、隧道、桥梁上下不宜超车。
4、注意自己车辆的性能和速度,没有能力超越时切勿勉强。
5、在超越时,发现对方有来车时,应正确估计对方来车的距离和速度,与对方来车有会车可能的,绝对不能作出超车的决定。
6、在超车时,要正确判断被超车辆的动态,注意前车所面临的交通情况,是否会遇到突然情况而斜出。
7、超车应从左侧超车。打开左方向灯,注意与被超车辆保持安全的距离,不应跟得太近,必要时可向前车示意。
8、超过前车后,马上进入前车车道是十分危险的,应与前车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后,方可进入车道。
9、超越停着的车辆时,要注意该车周围的动态。要提防其突然起步或突然开门下客,在车前有人穿出等情况。
二、交通法规规定不能超车的情况
1、前面的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或超车过程中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救险车,为赶赴现场、抢险救灾、抢救生命和护卫重要警卫对象的。
4、在复杂的路段,如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铁路道口、窄桥、下陡坡时,或者遇风、雨、雪、雾天气,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不允许超车。
首先要确保汽车喇叭、转向灯和前照灯均正常工作中。其次通过观察选择最佳路线,即平直宽阔、视线良好、左右均无障碍且前方路段150米范围内没有来车的道路。之后便可以施行超车行为了。
先提高车速,向被超车的左侧靠近,缩短与被超车的距离,这时你要确保自己跟车的距离不大于20米,打开左转向灯后加速超越;超车前应确认前方道路良好,迎面无驶来车辆。超车后应继续沿超车道行驶。超车时应尽量提高两车的速度差。
1、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经过交叉路口、陡坡、急弯等险要路段,遇雨雾等恶劣天气,当前方车示意左转弯、调头或正超车时以及设有禁止超车标志的地方严禁超车。
2、超越停驶车时,要特别注意防止停驶车突然开启车门,或人从车底钻出、从车上跳下,或其他行人、非机动车从该车前侧窜出。同时还要防止停驶车突然起步驶入车道,做好应付突发情况的准备。
3、超越车队时,在超车视距良好的情况下,加速连续超越。若对面道路来车不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时,应及时打右转向灯,见机插入车队。
4、超越不肯让的车,为了安全着想,忍让放在第一。切不可产生斗气心理、互相较劲。
5、跟着前车超车,看似轻松却危险重重。
6、山路上超车,容易忽视谷地来车。